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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告訂定「苗栗縣政府處理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事件處理程序及裁罰基準」草案。

刊登日期:2021/7/30
發文日期:2021/7/21
發文文號:府教特字第1100137471A號
主旨:預告訂定「苗栗縣政府處理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事件處理程序及裁罰基準」草案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154條。
公告事項:一、訂定機關:苗栗縣政府。
二、訂定依據: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6條。
三、旨揭草案總說明、條文對照表及草案如附件。
四、本辦法訂定草案須儘速完成訂定,爰預告期擬縮短為7日;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,逕洽本府陳述意見或洽詢業務單位:
(一)承辦單位: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特殊教育科。
(二)地址: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。
(三)電話:037-559705
(四)傳真:037-324626
(五)電子郵件:qqq888c@ems.miaoli.gov.tw
附件:
  • 裁罰基準
  • 版權所有 © 苗栗縣政府|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(第一辦公大樓)、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(第二辦公大樓)
    電話:1999(限苗栗縣內撥打), 037-322150(外縣市)
    服務時間:上午8:00~12:00、13:00~17:00(彈性上班時間:上午8:00~8:30)